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行纪检监察组会同天津市纪委监委对中国银行贵州省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徐鸿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徐鸿周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犯罪。具体表现为:
政治纪律方面:
*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等活动安排。
* 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
组织纪律方面:
* 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个人专断独行,擅自变更党委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
* 违规插手干部选拔任用,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廉洁纪律方面:
*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财物。
* 违规从下一级金融机构借用资金,并从中收受好处费。
* 违规发放贷款,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损失。
工作纪律方面:
* 违反财经纪律,虚假报账。
* 对下属监管不力,导致发生多起金融违规事件。
* 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切实际地开展工作。
徐鸿周的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损害了金融系统的公信力,影响了金融秩序的稳定,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目前,徐鸿周已被依法采取留置措施,有关涉案财物已被依法查封扣押。
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深入调查徐鸿周违纪违法问题,坚决查清事实,一查到底,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切实维护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尊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同时,纪检监察机关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牢记党的宗旨,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法律法规,保持清正廉洁,勤勉为民,不断加强自身党性修养,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以实际行动维护党的形象和人民群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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