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学术文献数据库收费行为,维护用户合法权益,促进学术出版和科研创新健康发展,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学术文献数据库收费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了学术文献数据库收费行为的规范原则,包括坚持公益性和市场化相结合、体现平台功能价值与学术资源价值、保障用户合理使用权利、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等。
为保障用户权益,《通知》提出了多项要求,包括:
* 数据库运营机构应当公开价格信息,提供多样化购买和使用方式,不得强制捆绑销售或附加不合理条件。
* 数据库运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价格调整机制,并向用户委员会、同行专家和社会征求意见,根据成本变化、市场供求、用户使用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价格。
* 数据库运营机构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完善服务质量,保证数据库的稳定性和可访问性,提升用户使用体验。
* 数据库运营机构应当加强与用户的沟通交流,定期征求用户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服务。
《通知》明确了用户委员会的作用,要求数据库运营机构建立健全用户委员会制度,加强与用户委员会的联系和沟通,充分听取用户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数据库服务水平的提升。
为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通知》提出:
* 鼓励数据库运营机构间的良性竞争,促进学术文献数据库市场的多元化发展。
* 支持数据库运营机构加强国际合作,拓展学术资源,丰富数据库内容。
* 探索建立学术文献数据库评估机制,引导数据库运营机构提升服务水平和学术价值。
《通知》还要求有关部门加强监管,对于违反收费规范的行为及时查处,维护市场秩序。
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将共同指导和监督《通知》的贯彻落实,着力构建规范、公平、透明的学术文献数据库收费体系,切实保障用户合法权益,营造良好学术生态,为我国学术出版和科研创新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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