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广州市中院院长杨正根调任广西,履新检察院代检察长

前广州市中院院长杨正根调任广西,履新检察院代检察长

11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称,杨正根代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这意味着,年过57岁的原广州市中级法院院长杨正根,将赴广西履新,开启检察生涯的新篇章。

杨正根,男,汉族,1965年10月生,广东广州人,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中共党员。他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公开简历显示,杨正根早年在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正厅级)任职多年。2013年11月,杨正根调任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先后担任监督检查司司长、政策法规司司长,在民族事务领域深耕7年。2020年9月,杨正根回粤工作,出任广东省民族宗教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保留正厅级),兼任省政协民族宗教委员会副主任。

2021年2月,杨正根调任广东省高级法院,出任副院长、党组成员,并于2022年1月当选广州市中级法院院长。

广州市中级法院是全国4个直辖市中级法院之一,其院长一职向来备受关注。2022年1月,杨正根在广州市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当选广州市中级法院院长。在担任院长一年半的时间里,杨正根带领全院干警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在推进平安广州、法治广州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

如今,杨正根赴广西履新,代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开启职业生涯的新篇章。在司法领域深耕多年,先后在民族事务、法院工作过的杨正根,将为广西检察事业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

杨正根赴广西任职的消息,在广西政法系统和司法工作者中引起热烈反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海昆表示,杨正根同志的到来,必将为广西检察工作注入新的动力,有力推进广西检察履职尽责和司法改革创新。全区检察机关将以杨正根同志到任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自治区党委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坚强领导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持续深化检察改革创新,大力推进检察高质量发展,为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至此,广西壮族自治区领导班子进一步完善。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蒋玉林曾在11月21日履新,他此前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崇左市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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