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强化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助企解冻资金超七千万

浙江强化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助企解冻资金超七千万

11月20日上午,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开展工作情况,并发布一批典型案例。

据悉,今年1至10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涉企案件5028件,其中有12起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选为典型案例。

检察机关对趋利性执法司法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排查查封企业资产2年以上且未解封的1.7万余条数据线索,帮助123家企业解冻账户资金7000余万元,解封房产6套,解除扣押汽车20辆,有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宁波市检察院联合市公安局用时3小时,帮助某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迅速解冻被某外省公安机关超范围冻结资产约3000万元。乐清市检察院联合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建立跨区域冻结涉企账户救济协作机制,累计帮助企业解封账户62个,涉及金额1220万元。

为防止不法分子利用空壳公司实施金融、涉税、走私等违法犯罪,破坏市场经营秩序,浙江省检察机关在全国率先实施“净化空壳公司”专项行动,搭建数字监督治理模型,监督刑事立案235件372人,为企业挽回损失1亿余元。该做法不仅获评省改革突破奖,还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和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最佳实践案例”。

检察机关还连续6年牵头开展涉企“挂案”专项清理,会同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年均清理涉企“挂案”200件以上,帮助相关企业解除长期处于被追诉状态。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浙江省检察机关以“四大检察”融合贯通,推动涉企问题全方位解决,一体履职、综合履职机制更加务实高效。例如在知识产权检察工作中,深化“一案四查”机制,对知识产权案件同步审查刑事犯罪、民事侵权、行政违法和公益诉讼监督线索,今年1至10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知识产权案件904件,综合履职工作位居全国前列。

检察机关还深化“诉前调解”机制,实行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诉前调解全覆盖,将积极赔偿作为认定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从轻处理的情节考量,共办理诉前调解案件258件593人,帮助255家企业获赔1.2亿余元,帮助企业以最低成本、最快速度挽回经济损失。

在涉企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中,加强涉信用惩戒措施和反垄断监督,发出检察建议264件,法院已采纳246件,帮助231家市场主体修复信用,推动相关行政机关对46件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文件问题进行整改,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过孟超表示,全省检察机关以深入实施省委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部署为契机,深化涉企法律监督“一类事”、数字经济司法保护等重点,因地制宜打造杭州“全域检察e站”、宁波“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温州数据资源检察室等一批涉企法治服务检察品牌,努力营造最好的营商环境。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找准检察护企的履职着力点与发力点,加大对违法“查扣冻”、违法插手经济纠纷等侵害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问题的监督力度,以高质效办案深入践行“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市场监管、工商联等职能部门的协同配合,推动形成优化营商环境护航企业发展的整体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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