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20 日上午,中共山西省委宣传部、山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李瑞兵介绍,山西省在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方面成效显著。
早在 2021 年 9 月,山西省就率先完成省级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修订,明确规定婚假为 30 天。此外,符合政策生育奖励延长产假 60 天,男方护理假 15 天,子女不满 3 周岁每年育儿假 15 天,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可分别每月发放不低于 200 元的婴幼儿保教费。在生育医疗支持方面,今年 10 月 1 日起,将取精术、取卵术、人工授精等 13 项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山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在税收支持方面,也落实了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山西省还积极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在全国率先启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三年行动,组织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推动新时代婚育文化走进千家万户。推动创建家庭友好型工作场所,实现重点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全覆盖。持续开展爱心托育用人单位创建活动,山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太原煤炭气化有限责任公司和山西航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被评选为全国爱心托育用人单位。
在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方面,2023 年全省 117 个县(市、区)每县建设 1 所公办综合托育机构。今年,对执行政府指导价的普惠托育机构,根据实际入托人数和月数,按照独立托育机构每月 500 元、幼儿园托班每月 300 元标准进行补助。今年八月,省卫健委等 11 部门印发实施《关于促进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从五个方面提出十七条具体支持措施,为全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创造良好政策环境。
截至目前,山西省长治市、吕梁市以及阳曲县、昔阳县、高平市、泽州县、乡宁县等市县,在婚嫁、产检、分娩、育儿、入托、教育等方面出台奖补政策。例如长治市对 2021 年 5 月 31 日起生育二、三孩家庭,分别享受一次性补贴 3000 元、5000 元;吕梁市将从明年 1 月 1 日起,对初次登记结婚且女方年龄在 35 周岁及以下的夫妇,给予 1500 元奖励,对符合政策生育一、二、三孩家庭,分别给予 2000 元、5000 元、8000 元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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