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煤矿事故致死伤8人:轻视征兆,不撤人员

镇雄煤矿事故致死伤8人:轻视征兆,不撤人员

2024年6月7日,云南镇雄县平顶山煤业有限公司平顶山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8人死伤。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发布的调查报告显示,这是一起煤矿违章指挥,在煤层未消除突出危险的情况下冒险作业,相关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未认真履行职责,地方党委政府督促不力,致使重大安全风险管控不力而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发生在平顶山煤矿1153运输巷掘进工作面,该工作面突出点位于向斜轴部的断层尖灭区,地应力大、瓦斯压力大、煤质变软,具备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然而,煤矿却未消除突出点附近的煤层突出危险,掘进机清煤作业诱导突出,导致事故发生。

调查报告指出,事故发生前有明显突出预兆,煤矿却轻视这些征兆,未及时排除危险,未撤出人员,最终导致事故发生。事故发生后,煤矿应急准备不充分,应急响应不及时,先期处置不规范,未启动应急预案,未第一时间召请专职救护队参与救援。

调查还发现,煤矿的主要负责人未按规定报告事故信息,未第一时间将遇难人员运送出井。煤矿存在监测监控数据、瓦斯抽采数据作假,明知有煤与瓦斯突出征兆不排除、不撤人,事故发生后迟报事故信息等严重失信行为。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建议由司法机关立案调查7人,14人给予行政处罚,对22名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公职人员存在的问题线索及相关材料移交相关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

镇雄县能源局局长、分管副局长、执法队长等人员因未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给予党纪政务处分。镇雄县平顶山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因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负有主要责任,建议给予罚款480万元的行政处罚,暂停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并进行智能化改造,将该公司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事故的发生再次敲响了煤矿安全生产的警钟。轻视征兆、冒险作业、履职不力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化监管责任,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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