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作了关于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2019年1月至2020年9月,检察机关对法院提出了5.4万件检察建议,有力地维护了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
检察机关坚持将生效裁判监督与审判活动监督并重,既关注实体公正,也强调程序公正。针对法院立案不当、适用审判程序错误、超期审理、违法采取保全措施或强制措施、违法送达等问题,检察机关提出了5.4万件检察建议,采纳率达到了99%。
此外,检察机关还对审判活动中的共性问题开展了5814件类案监督。例如,针对某法院违反立案和审理分立原则,由行政审判庭法官直接裁定不予立案的问题,湖南检察机关提出了检察建议,监督纠正了“以审定立、不审不立”的问题,保障了公民有效行使诉权。
应勇在报告中强调,检察机关在行政检察工作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维护司法公正。针对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行为,检察机关严肃查处违法行政案件,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同时,检察机关还积极开展行政执法调查,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在保障行政执法的公正性方面,应勇指出,检察机关加强了对行政执法活动的合法性、公正性和规范性的监督。2019年1月至2020年9月,检察机关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1万余件,提起抗诉1.5万余件,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合法性进行了审查。
应勇表示,检察机关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国理政方略。检察机关将坚持依法能动履职,以更精准、更有效的司法监督,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法治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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